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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北饭堂食堂承包经营方式

作者:津维康餐饮 发布时间:2024-08-20

津维康(天津)餐饮管理有限公司带你了解关于中北饭堂食堂承包经营方式的信息,单位食堂承包的目的是为了满足职工就餐需要,减少职工的经济负担。但是由于我国法律、法规对单位食堂承包制度还没有作出明确规定。食堂承包人与企事业单位的合同由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制定,并报有关部门备案。单位食堂承包人与企事业单位的合同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负责制定。单位食堂经营者应当按照和地方有关规章制度的规定,建立健全内部管理机构。第三十条单位食堂应当具备下列条件a.有固定的办公场所;b.有固定的生活用房;c.具备相关设施。其经营管理主体为单位食堂的所有权人和实际控制人,包括单位领导班子成员、工作人员、职工代表等。其经营管理主体是餐饮服务和食品供应商,由各单位自己选择。

单位食堂承包是指由外部餐饮服务商或个体经营者与企事业单位签订合同,全权负责该单位的食品供应和服务。餐饮服务是指由本单位员工自愿组成的、具有相当规模和较强实力的社会团体,在本行政区域内从事餐饮服务活动。餐饮服务是指以餐饮服务为主要内容的社会团体,其成员均可自愿组成。餐饮服务单位承包的食品符合有关标准和卫生要求。餐饮服务单位在经营过程中应严格遵守食品卫生法律法规,坚决使用不合格原料、不符合卫生标准的餐具及其他可能危害人身健康物品。食堂经营者应当建立健全卫生管理制度,严格执行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制度。餐饮服务单位不得以营利为目的,采用欺骗、胁迫等手段或者变相手段强迫顾购买、使用不符合卫生标准的食品。

中北饭堂食堂承包经营方式

中北饭堂食堂承包经营方式,单位食堂承包后,由餐饮服务商或个体经营者按照市场规则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向企事业单位供应原料和辅助材料。单位食堂承包期内不得转租或变相转让;不得将原属于企事业单位所有的食品和原材料出售给其他用人部门;不得以任何形式向企业索取与经营活动无关的费用。单位食堂承包期满后,经营者不得以任何形式转让、出租或变相转让;不得以任何形式将原属于企业所有的食品和原材料出售给其他用人部门。餐饮服务和食品供应的经营者是指由餐饮服务和食品供应商或个体经营者与企业签订合同,全权负责该单位的经营管理。在我国,由于各类社会团体、民间组织等非公有制经济成分的存在,其所从事的职业和活动具有一定的特殊性。在我国的法律、法规中,对于社会团体和民间组织的管理,都有明确规定。但是,由于这些机构或个人在从事经营活动过程中所受到的各种限制性条件较多。为了保证这些机构或个人依法独立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我发展和维护合同权益,维护企业和消费者合法权益。

餐饮服务商或个体经营者在与食堂签订合同时,应当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和义务。餐饮服务商或个体经营者不得强迫消费者购买、使用或变相使用其提供的食品。餐饮服务商或个体经营者在与顾订立合同时,应当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和义务。餐饮服务商或个体经营者不得强迫消费者购买、使用其提供的食品;不得强行向顾收取任何额外费用。餐饮服务商或个体经营者应当按照有关规定,为消费者提供、安全、卫生等各项服务。餐饮服务和食品供应的经营管理由市场化运作,实行市场化管理。第三章经营方式。单位食堂的经营方式为一是自愿、自愿、合法。二是按照有关规定,采取合同制形式。三是实行统一招标。第四章生产。单位食堂承包给企业,由该企业负责生产。生产企业负责生产,企业负责销售。第五章经营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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