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们习惯上把在建的、尚未完成建设的、不能交付使用的房屋称为期房。即指开发商从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开始至取得房地产权证(大产证)止,在这一期间的商品房称为期房,消费者在这一阶段购买商品房时应签预售合同。
没有房产证的房屋是不能进行买卖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房地产管理法》规定:未依法登记领取权属证书的房地产不得转让。房地产证是拥有权的证明,没有房产证即意味着没有权,出卖没有权的房屋属于无权处分。而期房正好没有房屋产权证。
与其说期房不能买卖,不如说期房不能办理过户(因为没有不动产证)。但买卖双方只要愿意,可以先签协议,或者直接从开发商处办理更名手续。
1、签订认购书
期房正式销售工作开始后,一般会设立售楼处,购房者在进行多方面考察后,如果看中了某项目,可到售楼处签订认购书,并缴纳定金。销售方应实事求是地向购房者提供并介绍项目的进展情况,并将签约须知及有关的宣传资料和法律文件交给购房者。
当签订完认购书后,销售方应给购房者出具《签约需知》,以使购房者清楚下一环节及签约的有关细节。
2、签订购房合同
购房者在签订认购书后,应在认购书中约定的时间内到指定地点签订正式购房合同。
签订购房合同是整个购房程序中最重要一环,而购房合同也是销售中最重要的法律文件。购房合同一般为一式四份,其中正本两份,开发商和购房者各执一份。副本两份,开发商和当地房管部门各一份。
在签订购房合同后,也不要忘记签订补充协议,这将对购房者的合法权益得到应有的保护。
3、进行预售登记
买卖双方只有办理完预售登记后,购房合同才能具备法律效力。买卖双方应在购房合同签订后30日内,到所属房屋土地管理局市场处办理。同时交纳相应的税款。
在此期间,买方如转让其所购房产,买方与受让人应在购房合同上做背书,在背书签字之日起十五日内,双方持有关证件到市场处办理转让登记,在转让登记申请表上签字,市场处在办理转让登记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卖方。
4、签订管理公约,办理入住手续
当购房者按购房合同有关条款约定付清房款后,开发商开具入住通知单。在购房者检查确认好房屋不存在任何问题后,开发商才可以安排购房者与物管公司接洽。
物管公司将给购房者出具物管公约和收费标准,当购房者与物管公司签订管理公约并付清管理费后,就可以拿钥匙入住了。
1、查看资料
(1)期房的《住宅质量保证书》(盖章原件可带走);
(2)《住宅使用说明书》(盖章原件可带走);
(3)《竣工验收备案表》(盖章原件)。
2、检查空鼓
检查地面有无空壳开裂情况。敲所有的地面,特别是期房的贴脚线一圈。轻敲期房墙面各面,若听到空响的声音就是各面层与墙(地)面接触有缝隙,需要返工;若听到沉闷的碰击声则表明它们接触良好。
3、渗漏、排水与防水,检查期房内有没有什么渗漏
(1)察看期房的地面以及顶层渗水情况。
(2)检查期房内墙面是否有变色或起泡或脱皮或掉灰的现象。
(3)墙身、墙角接位、顶棚有无水渍。
期房:
就是指开发商在建的、不能交付使用的房屋,但是在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后,是可以将这些房屋进行预售给消费者的。一般期房价格相对较低,挑选余。消费者在交款时需要签订预售合同。人们习惯上把在建的、尚未完成建设的、不能交付使用的房屋称为期房。即指开发商从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开始至取得房地产权证(大产证)止,在这一期间的商品房称为期房,消费者在这一阶段购买商品房时应签预售合同。一般情况下,期房的价格较低,挑选余地较大,但由于是先付款后交房,因此购房消费的过程和结果要依赖于购房合同约定的权利义务的履行,而购房合同的履行,不仅受开发商自身经营的影响,还受到许多客观因素的制约。 期房制度由于有各种利弊,目前在中国有取消的趋势。
现房:
是指消费者在购买时具备即买即可入住的商品房,即开发商已办妥所售房屋的大产证的商品房,与消费者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后,立即可以办理入住并取得产权证。只有拥有房产证和土地使用证才能称之为现房。现房是通过竣工验收,可以交付使用,并取得房屋产权证的房屋。准现房是指房屋主体已基本封顶完工,小区内的楼宇及设施的大致轮廓已经初步显现,工程正处在内外墙装修和进行配套施工阶段的房屋。但是这种房产的性质仍然属于期房,必须办理商品房销售许可证才可销售。而现房销售则无需预售许可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