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障性住房是指政府为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所提供的限定标准、限定价格或租金的住房,一般由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和政策性租赁住房构成。
每一住房困难家庭或者单身居民只能申请购买或者租赁一套保障性住房,或者选择申请货币补贴。已婚居民应当以家庭为单位申请住房保障。非京籍人员凭暂住证可申请保障性住房。
租赁条件
住房困难家庭或者单身居民申请租赁保障性住房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家庭申请的,家庭成员中至少一人具有本市户籍;单身居民申请的,应当具有本市户籍;
二、家庭人均年收入或者单身居民年收入在申请受理日之前连续两年均不超过本市规定的租赁保障性住房的收入线标准;
三、家庭财产总额或者单身居民个人财产总额不超过本市规定的租赁保障性住房的财产限额;
四、家庭成员或者单身居民在本市无任何形式的住宅建设用地或者自有住房;
五、家庭成员或者单身居民提出申请时未在本市和国内其他地区享受住房保障;
六、市政府规定的其他条件。
经济适用房是指具有社会保障性质的商品住宅,具有经济性和适用性的特点。经济性是指住宅价格相对市场价格而言,是适中的,能够适应中低收入家庭的承受能力;适用性是指在住房设计及其建筑标准上强调住房的使用效果,而不是降低建筑标准。它是国家为解决中低收入家庭住房问题而修建的普通住房。这类住宅因减免了工程报建中的部分费用,其成本略低于普通商品房,故又称为经济适用房。
保障性住房是指政府在对中低收入家庭实行分类保障过程中所提供的限定供应对象、建设标准、销售价格或租金标准,具有社会保障性质的住房。保障性安居工程主要是指城市的廉租住房、城市的经济适用住房,也包括在一些林区、垦区、煤矿职工的棚户区改造、游牧民定居工程。